(通訊員 虞?。?/span>近日,一位60歲的女子在一家珠寶店內維修珠寶時心生貪念,將一條價值3211元的金項鏈盜走。3月19日,大冶市公安局通報,經過靈鄉派出所民警規勸,女子吳某已主動投案自首。
3月11日,靈鄉鎮一珠寶店銷售員李某像往日一樣接待顧客。下午3時許,一名年約60歲的婦人來到珠寶店維修自己斷掉的金項鏈,李某告知她老板當天不在店里,讓她改日再來。但女子表示自己沒有空閑時間,于是銷售員李某告訴她可以更換一條項鏈。
女子詢問如何更換,李某將她帶至柜臺邊告知柜臺里的項鏈她都可以試戴。
在挑選試戴了幾條項鏈后,女子表示自己不愿多花錢更換新項鏈,只想換同等價位的項鏈,珠寶店內另一名銷售員吳某便去另一邊柜臺尋找同等價值的項鏈,李某彎腰將之前女子試戴的項鏈放回柜臺中。之后,她才回憶起當時起身后發現有一條項鏈不見了,但由于女子當時表示自己試戴的5000元項鏈太貴,自己的注意力被轉移了,一時沒來得及思考項鏈丟失的事。
之后,李某讓女子留下了自己的聯系方式,稱等老板回來后通知她來修斷掉的項鏈。
女子留下自己的電話,告訴銷售員自己姓吳便離開了珠寶店。
一直到3月12日中午清點柜臺時,大家發現少了一根黃金項鏈,李某查看店里的監控,發現盜走項鏈的正是11日那天來店里維修項鏈的女子。
因考慮到女子是店里的老顧客,李某便撥打女子留下的電話,想與其本人聯系,沒想到電話是一名年輕男子接通的,對方表示對項鏈的事情毫不知情。
連電話號碼也是假的,李某才感到不對勁,立即報警。
了解情況后,民警柯福林通過深入該女子家中對其多次做思想工作,與其促膝長談,動之以情、曉之以理,打消其畏罪心理,經耐心規勸,3月17日,該女子來到靈鄉派出所投案自首。
經訊問,女子交代,自己名叫吳某(60歲,靈鄉鎮人),3月11日當天,因為自己的金項鏈不小心弄斷了,便來到鎮上一家珠寶店想要維修。之后,趁一名銷售員去尋找項鏈款式,另一名銷售員彎腰低頭將之前試戴的項鏈放回柜臺的時間,吳某將自己試戴過的一條很細的金項鏈攥在掌心并握緊拳頭,然后趁銷售員低頭向自己展示項鏈的時候,快速把握在掌心的項鏈放入自己的挎包內。隨后,吳某以自己還是要維修項鏈為借口,留下一個假的電話號碼便離開了珠寶店。
目前,吳某已被取保候審。